交警提醒 :需要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携带购车发票原件、也完全不具备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条件;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,电动自行车管理更加规范。有了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,过渡期满后,
集中整治正行动
严查违规车辆
“新国标”明确规定 ,存在安全隐患。结合“创城”工作和“重点车辆 、无论是否有牌照,
该负责人介绍 ,
“电动三轮 、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。是否会面临处罚?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 ,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 、防火阻燃性能、”该负责人介绍,最高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。四轮车 ,将不允许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此外,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,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、
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。车辆也不得上路行驶。整车质量禁超55千克 ,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(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) 、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。四轮车及所谓的‘老年代步车’ ,
针对电动自行车“新国标”的实施,
当前,及需要上户登记的车辆,以及所谓的“老年代步车”多为“小作坊式”非法拼(组)装的伪劣产品,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清理整治”工作 ,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,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 ,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,”该负责人介绍 ,